擬準許“藥食同源”食品功效宣傳,保健食品宣傳或將部分解禁
摘要: 關于保健食品宣傳的思考 政協委員提案
關于藥品與保健食品:目前國內有很多食品原料,其中以87種“藥食同源”食品為代表。這些食品放在藥品中,可以宣傳其功效;放在保健食品中,按照廣告法、食品安全法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多項法律文件來講,卻不能按其自身具備的功效進行宣傳,否則的話,就是違法!
同樣的原料生產出來的食品,在宣傳上的限制條件卻是天壤之別,這樣的規則設定,讓很多從事或者研究保健食品行業的人感到并不是那么恰當。從這幾天政協委員在兩會上提交的《關于準許87種“藥食同源”食品中枸杞進行功效宣傳的提案》中,我們也許可以一窺保健食品宣傳方面,行業、市場、政府之間存在的博弈與相互之間的促進和發展。
同樣的原料生產出來的食品,在宣傳上的限制條件卻是天壤之別,這樣的規則設定,讓很多從事或者研究保健食品行業的人感到并不是那么恰當。從這幾天政協委員在兩會上提交的《關于準許87種“藥食同源”食品中枸杞進行功效宣傳的提案》中,我們也許可以一窺保健食品宣傳方面,行業、市場、政府之間存在的博弈與相互之間的促進和發展。